【刑法法条】
第30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1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双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教材只要求掌握至此,并未举例,举例仅参考)。
(单位犯罪只处罚个人、不实行双罚的立法例)
第137条【纯正单位犯罪/单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62条【纯正单位犯罪/单罚】(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第396条【纯正单位犯罪/单罚】(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关解释】(单位犯罪不能称法人犯罪的解释例)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01/21)
【非法人单位可为犯罪主体】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也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个人犯罪处理。
【知识要点】
1.单位犯罪(106),理论上又称法人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除第八章渎职罪和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外,其他八章都存在单位犯罪。【注】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也不存在单位犯罪,教材的概括有点问题。
2.单位犯罪一般双罚(107):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单位基于其社会属性无法承担其他种类的刑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对该罪规定的各个刑种都可适用)(参见例000),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即可以“单罚”。(参见A137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A162的妨害清算罪、A396私分国有资产罪,只处罚个人,不处罚单位。往往由单位的的性质或行为的性质决定。例如妨害清算罪若处单位罚金,由于单位正在终止的过程中,处以罚金的后果损害的是企业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不公正的)
〖例7-2〗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了大量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售往全国各地,造成数十万婴幼儿得上严重的泌尿系统结石,近十名患儿死亡的严重后果。石家庄中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万元,被告人田文华(公司董事长)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万元。其他18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本案为公司之单位犯罪,为公司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决定,由单位组织实施,利益也归属单位。在处罚上实行“双罚”,对单位处以罚金,直接责任人员可处各种刑罚。但单位其他上万名职工并不构成犯罪,哪怕他们参与了生产和销售,也有点法不责众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