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 | |||
特征 | 1.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全部履行这段时间。 | |||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 ||||
3.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解除行为可以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双方法律行为。 | ||||
4.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
方式 | 单方 解除 |
概念 | 单方解除是指在法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的方式。 | |
情形 |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已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6.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 | ||||
7、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当事人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只要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范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条款既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 | ||||
单方法定解除权的消灭 |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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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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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
协议 解除 |
概念及情形 |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其条件是双方达成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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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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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法定解除情形 | 双方享有 任意解除权 |
(1)委托合同; (2)不定期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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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 (1)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2)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3)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