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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的范围和消灭[第十二章]

  •   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物权的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3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1) 主债权消灭;

      (2) 担保物权实现;

      (3)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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