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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物权的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3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1) 主债权消灭;
(2) 担保物权实现;
(3)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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