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调节经济的必要性(见财政学)
一、市场机制并非尽善尽美
二、政府纠正市场失灵的能力是有限的
三、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合理界定
第二节 政府干预经济的功能界定与范围界定
一、适度政府干预的界定
1、提供公共服务。
2、维护市场秩序
3、直接参与某种经济活动。
4、制度创新。
5、影响收入分配。
6、具有财政调节功能。
7、影响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8、运用适当的经济政策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9、进行必要的行政控制。
二、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分解
1、行政管理职能
2、政府调节职能
3、所有者职能
第三节 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目标选择
一、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
1、效率、增长、稳定
2、经济福利(最低生存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
3、分配公正(兼顾公平与效率)
二、经济政策的具体目标: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产业结构高级化、国际收支平衡
三、经济发展中政策目标可能冲突的区域
1、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的交替关系
2、充分就业与物价稳定的交替关系
3、平等与效率之间的交替关系
4、国内均衡与国外均衡之间的交替关系(充分就业与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
第四节 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手段
一、经济政策手段构成:经济政策手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必要的行政手段、法制手段和制度约束
二、经济政策手段的效率及其选择原则
1、对政策手段的反应大小
2、政策手段显效的速度和结果
3、政策手段对克服不合理现象所起作用的大小
4、资源成本的大小
5、选择性和变动性
6、间接经济效应
7、社会政治效应
第五节 经济政策选择与经济效率
一、政策目标约束下政策手段的选择与组合:用政策手段的组合完成政府的政策目标
二、政府干预经济的效率标准
1、效率的三个层次:静态效率(产量最大化)、分配效率、动态效率(收支平衡)
2、政府在进行政策选择时,注意以下问题
(1)一个功能齐全的市场机制更容易实现静态效率
(2)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责任
(3)政府要采取多种政策消除垄断以实现静态效率
(4)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可能会引起收入分配不公平
(5)稳定应成为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
(6)政府干预经济要有助于实现长期动态效率
(7)政府要进行动态跟踪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