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
建立在生产力论的基础上,认为生产财富的能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农业、原材料、科技可以自由贸易,但工业的自由贸易有损国内工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干预是重要的,应建立保护性而非财政性、且是有条件的关税制度。
2.新贸易保护理论:
该学派认为,贸易利益在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下是发达国家攫取发展中国家财富的渠道,即财富向发达国家转移,从外围向中心国家转移,科技利益均为发达国家获得,财富在发达国家聚集,而贫困则在发展中国家聚集。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实施贸易保护,切断不等价交换转移的价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