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法律):倾销是海外的商品以低于同样商品在同一时候在国内市场类似条件下的销售价格出售。
构成倾销的条件:
第一,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第二,低价销售的行为对进口国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第三,损害与价格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倾销的危害性
(1)对出口国的影响
①挤占出口国其他企业的海外市场份额;
②损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
③扰乱出口国市场秩序。
(2)对进口国的影响
①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的发展;
②扭曲进口国市场秩序;
③威胁和抑制进口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建立。
(3)对第三国的影响
导致进口国对第三国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使第三国在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减少。
3.倾销图形分析
无政府补贴的长期性倾销的条件:
(1)出口国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能力;
(2)国内外市场的弹性差异;
(3)出口国对国外商品设置足够高的贸易壁垒。(国内外市场是分割的)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长期性倾销不仅不会使出口国生产者遭受损失,而且是生产者追求最大利润的手段。见下图分析
左图表示企业在国内市场所面临的需求曲线( DH )和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 MRH );右图表示本国企业在国外市场所面临的需求曲线( DF )和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 MRF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假定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为常数。
在图中,边际成本曲线与企业国内外市场的边际收益曲线的交点分别决定了其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量,再由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曲线,可确定对应销售量的市场价格,企业在国内外的销售价格分别为PH、 PF,由于国外市场的需求曲线更为平坦(需求弹性相对较大),故对应的价格低于国内价格。
由于此种倾销行为是为了谋求最大利润,是一种合理的企业行为,所以只要不受约束,它就可持续下去。对于进口国的消费者来说,这种持续性倾销商品的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享受低价商品,从而提高了进口国的实际收入水平。因此,持续性倾销对进口国的消费者有利,而不利于进口国同类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