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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化与人性[第六章]

  •   在推行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处理好下述两组矛盾平衡关系:

      (一)“经”与“权”的关系

      经指规范、原则、制度;就是坚持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坚持原则性;

      权指权宜、权变,就是从实际出发、灵活性、必要时采取变通办法。

      处理经与权的矛盾需要注意下面两点:

      第一,根据我国企业组织中的实际情况,应加强经的一面,推行制度化管理。

      第二,关系全局的方面应坚持原则不动摇;局部的、无关宏旨的方面可以适当放宽,多给灵活性

      (二)他律与自律的关系

      借助于约束、强制手段规范个体行为叫做他律;

      依靠个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来约束个体行为称作自律。

      处理他律与自律的矛盾有两点是必须注意:

      第一点,许多组织活动必须充分依靠他律,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

      第二点,在保证组织活动正常进行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发挥自律的作用,缩小他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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