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首页>专业课带学>正文

  • 企业形态[第三章]

  •   一、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指个人企业和在个人企业基础上形成的合伙公司、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形态。

      (一)个人企业(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设立、个人所有、经营的企业,是企业最原始的形态。个人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优点:独立决策、自主经营、经营成本低、便于管理

      缺点:资本有限、筹集困难

      (二)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由个人企业直接结合而成的公司形态,是最原始的公司形态

      缺点:结合难度较大,决策要取得所有出资者同意需要其他因素起协调作用,规模也有限。

      (三)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所有者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两合公司是介于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公司形式,公司中有限责任部分资本不分成等额股份

      (四)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

      (1)公司不公开订购股份,不公开发行股票,不允许股份上市交易。

      (2)股东凭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享有公司权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公司股份不能自由转让。

      (4)公司账目不向社会公开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一)资本证券化

      (二)有限责任制

      (三)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

      (四)公司账目公开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911号-31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

咨询热线:400-10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