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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第一章]

  •   (一)周公制礼

      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二)吕刑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轻典”、“中典”、“重典”,合称“三典”,用以镇压劳动人民。西周中期,阶级矛盾尖锐,周穆王命吕侯(亦称甫侯)制定《吕刑》,有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共三千条。可这些刑罚主要为了镇压劳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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