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论文答辩即将开始,学校要求所有类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都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完成,未完成网上流程视为申请学位不成功。下面就是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答辩须知流程图(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以供考生参考。
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除学生需上系统完成所有答辩环节的工作外,导师也要上系统参与“论文查重”、“论文盲审”和“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审批工作,答辩秘书也要在系统上完成答辩相关的工作。
本次答辩程序上也有所变化,论文答辩第一步是“论文查重”,“查重”结果将决定学生是否能进入论文答辩的下一环节,“查重”结果(学术不端)还可能影响导师招生资格和学院的招生指标,请学生、导师认真学习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
一、答辩前要做的事项:
1、答辩对象:课程学分修满的在籍工程硕士(5年有效)、同等学力硕士均可以申请。(如同等学力硕士超过6年,需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申请。)
2、答辩申请:请于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答辩申请,请扫码提交申请。
3、办理答辩手续:
1)查成绩:职业教师硕士、项目管理硕士学位申请者可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314室)查询并打印课程成绩;同等学力硕士需在同等学力平台上查询所修学分情况,学分应满32学分,在同等学力平台上提交学位申请。
2)资格审查:带上填好的《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座317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2份,认证报告02年以前毕业的需要)。
3)交清答辩费:资格审查完后,申请人经济学院314室开答辩费缴费单,到校财务处交费(财务处为于经济学院侧面门斜对面二楼交费大厅, 收费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
4)交清申请答辩材料:导师签字后的“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表”1份(见附件1)、研究生院已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1份、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出具近期的硕士论文“查重报告”1份(需导师签字)。交回到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314室备案。并出示已交答辩费的发票。
二、学位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
(图一)
请输入学号和密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果不行,默认初始化密码为888888)
(图二)
点击学位综合服务
三、论文查重申请(进入学位信息录入)
一、论文重复率检测流程图
学生:
1、 论文重复检测率申请
2、学生上传检测论文。
3、学生通知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网上审核。
4、学位办检测,结果录入系统。
5、论文成果填写:研究生成果没有可以不填。
6、院系根据查重结果按规定判断是否通过。具体要求:总重复率≤10%合格。段落允许在10%—20%之间,总复制比在10%—20%之间允许修改,大于20%重新申请答辩,
所有信息填好后保存, 提交
●检测结果合格才可进入申请论文评阅流程
注意:在提交重复率检测申请时最好自查,没问题再提交,提交的论文版本一定不能出错。一旦提交出错,不能重新申请。
四、论文评审
1、学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网上完成)
(1)、学生上传评阅论文。
(2)、学生通知导师网上审核。
(3)、分管院长网上审核。
(4)、学位办/院系 网上录入评阅结果。
(5)、院系审核。审核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流程院系终审,审核不通过则终止该流程。
2、 论文评阅
(1)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提交检测合格的纸质版论文5本、“硕士学位论文评语”3份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14室),各系指派专人接收,由系答辩秘书汇总答辩名单并指定专人对论文形式进行审查。
.(2)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论文送审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导师提出建议,各系或硕士点统一安排,《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语》3份及纸质版硕士论文5本由答辩秘书安排统一送出(或寄出)和回收,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不得参与。
●评阅结果合格才可进入申请论文答辩流程。
●学生需在网上下载相关答辩材料或见附件。
五、答辩申请
华中科技大学在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期间安排答辩,论文评审专家意见和论文评语返回后,学院将会通知学生能否参加答辩,各系指定教师任答辩秘书,秘书负责安排答辩。
1、学生提交答辩申请;答辩准备信息录入
2、学位信息采集填写
3、学生及时通知导师网上审核,导师指定答辩秘书(导师指定或院系指定)。
4、分管院长网上审核,不通过则流程终止。
5、答辩后学生及时通知答辩秘书(管理端入口)完成信息录入,否则无法进行后面流程。
a、答辩安排管理→新建答辩委员会→→启用→→添加答辩委员→→添加答辩学生
b、答辩材料录入(准确完整录入信息)
c、答辩结果录入
d、拍照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图片,只保留姓名不要日期。
六、院系召开审议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召开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录入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成员的投票结果,审核通过和不通过。
教务员填写录入并提交全部相关信息。
七、学院审核申请学位信息,通过者提交至校学位办审核。
注意:(1)答辩秘书必须是在岗教师,才可以进入研究生系统(管理端)
(2)答辩委员5人,其中工程硕士答辩委员其中一位必须是本单位以外的高级专技术职称专家
八、答辩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纸质稿原件红头论文 1本、黑头论文1本。((页面顶端为红色字样为红头,页面顶端为红色字样为黑头;需本人和导师签字)。学位论文最终稿(以学号-姓名命名)。
2、学位评定书上的成绩单统一由学院负责打印粘贴。
3、学位论文评语3份;
4、单位介绍信1份;
5、资格审查表1份
6、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3份;
8.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5份.
9、硕士学位修订报告书2份。
10、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蓝底),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蓝底)(同等学力硕士提交的照片需与同等学力平台上的照片一致。)同一版本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命名,jpg格式,尺寸150×210)发至邮箱。
以上材料必须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注明学号,姓名,专业,联系方式,答辩成绩)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经济学院314室)
九、导师、答辩秘书的职责
各位导师对学生论文的内容和格式一定要严格把关,特别要严防学术不端行为。论文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导师要督促学生严格按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答辩。
各系答辩秘书要认真负责做好秘书工作。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答辩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纪录,因要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答辩,请答辩秘书参加答辩时带上电脑,答辩后整理好答辩材料和填写相关表格(答辩登记表、答辩审查表、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统计表),并按院规定时间将学生答辩材料送交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
附件1:
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系:
论文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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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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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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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学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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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起止日期 |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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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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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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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导师审阅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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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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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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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结果 |
总文字复制比≤ ,且段落文字复制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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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审阅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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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所)意见: 系分管研究生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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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负责人意见: 分管研究生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
2.论文作者将修改后的论文原稿连同本表送交导师、系分管研究生主任及分管研究生院长
签字后方可进行论文的装订、送审、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等工作,本表格由学院留存。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
校研〔2015〕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校发〔2010〕7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校研〔2011〕18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测对象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将学位论文提交至学校“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保密论文除外。
二、检测工作的组织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检测程序及要求
1.检测可安排在答辩前或答辩后,具体时间由院(系)选择确定。
2.学位申请人员须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由院(系)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格式要求和提交方式
学位论文一律使用简体汉字书写(留学生、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除外),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或答辩后的终稿。学位论文应为.doc格式,文件名以“院系代码_学号_姓名”的方式命名,如011_M201271000_张三.doc。
学位申请人员应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提交至所在院(系), 各院(系)按博士(BS)、硕士(SS)分类汇总,再分别生成压缩文件,多个压缩包请在命名中增加序号,如BS01.ZIP,BS02.ZIP,每个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0M。各院(系)将压缩包文件统一上传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学校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总文字复制比)、“检测系统自动分段的段落文字复制比” (以下简称段落文字复制比)为主要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1.总文字复制比≤10%且段落文字复制比 ≤20%者,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2.10%<总文字复制比≤20%者,或20%<段落文字复制比≤30%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无需修改,则导师签字认可;如果导师认定需要进行修改,则修改后进行复检。
3.20%<总文字复制比≤40%者,或30%<段落文字复制比≤50%者,按学科门类做如下处理:
申请理学、农学的学位论文:20%<总文字复制比≤40%者,或30%<段落文字复制比≤50%者,本次申请答辩或申请学位无效,延期半年;学位申请人必须对论文修改,半年后将修改的学位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申请工学、医学学位的学位论文:(1)20%<总文字复制比≤30%者,或30%<段落文字复制比≤50%者,学位申请人必须对论文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仍>10%、或段落文字复制比仍>20%者,本次申请答辩或申请学位无效,延期半年;半年后将修改的学位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2)30%<总文字复制比≤40%者,本次申请答辩或申请学位无效,延期半年;学位申请人必须对论文修改,半年后将修改的学位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学位的学位论文:20%<总文字复制比≤40%者,或30%<段落文字复制比≤50%者,学位申请人必须对论文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仍>20%、或段落文字复制比仍>30%者,本次申请答辩或申请学位无效,延期半年;半年后将修改的学位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40%<总文字复制比≤50%者,或段落文字复制比>50%者,本次申请答辩或申请学位无效,延期一年。学位申请人员必须对论文修改,一年后将修改的学位论文重新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文字复制比>50%者,学位办将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家进行认定并处理,认定及处理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认定结果的处理包括:
(1)学位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取消学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取消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两年;扣减下年度院(系)相应招生指标。
(2)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引文不规范的,学位申请人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延期一年。一年后将修改的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取消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一年,扣减下年度院(系)相应招生指标。
所有学位论文的修改和重检工作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五、其它
1.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院(系)可在学校规定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由院(系)审议委员会负责解释。
2.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结果。
3.检测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如果对论文又进行了修改,则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院(系)应对学位申请人最终提交的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比对,发现二者不一致者,提交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受理其学位申请。学位办将进行抽查,发现二者不一致者,可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对已授予学位的可做出取消学位的处理决定。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答辩须知流程图,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2018-08-29 1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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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3年 学费: 69000元
上课地点: 陕西 授课方式:面授班
学制: 1年 学费: 16000元
上课地点: 深圳 授课方式:网络班/面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