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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科目测试及答案

题数:35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以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利益

  2、下列选项中,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

  A、6个月的胎儿

  B、满月的婴儿

  C、年满18岁的成年人

  D、被诽谤的死者

  3、法人的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下列属于法人成立的条件的是( )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下列行为可以代理的是( )

  A、遗嘱行为

  B、婚姻行为

  C、订立合同

  D、参加行政诉讼

  5、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商品,保安对其搜身无果,甲因此精神不正常。超市侵害了甲的( )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6、《民法总则》将《民法通则》短期规定是两年短期诉讼时效变更为(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7、下列属于物权法的效力的是( )

  A、支配效力

  B、优先效力

  C、排他效力

  D、追及效力

  8、根据相互联系的两个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将物权的客体分为( )

  A、动产

  B、不动产

  C、主物

  D、从物

  9、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丙得知后诱使乙将电脑低价卖给自己,后电脑被丙遗失,丁拾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10、债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事实才能消灭,能够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 )

  A、债务履行

  B、债务抵消

  C、提存

  D、债务免除

  11、赠与合同是(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诺成合同

  D、实践性合同

  12、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特征的是( )

  A、客体的无形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

  D、永久性

  13、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 )

  A、小说、报告文学

  B、歌词、乐曲

  C、口头说书

  D、电路示意图

  14、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年。

  A、10

  B、15

  C、18

  D、20

  1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

  A、股票

  B、国有土地所有权

  C、房产

  D、储蓄存款

  16、2013年3月28日毕某病逝,3月31日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

  A.3月28日

  B.3月31日

  C.4月2日

  D.4月5日

  17、甲出差,委托同事乙照看其9周岁儿子丙。某日,乙将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出去打麻将。丙在玩耍时将邻居小孩丁打伤。丁的损害应由( )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责任,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8、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

  A、曙光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9、以下属于法人的是(  )

  A.某企业

  B.某合伙

  C.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某县政府

  20、以下行为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在银行取款时营业员多付了一百元,收下且不拟退还

  B.拾到一百元,正在寻找失主

  C.拾到一百元,据为己有

  D.用拾到的后付费手机卡打国际电话,花费一百元

  21、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成立( )。

  A.双方当事人签名

  B.一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另一方只按了手印

  C.一方当事人已签署,另一方尚未签署但支付了全部价款

  D.双方当事人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就交易达成了一致

  22、注册商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商标局有权予以撤销。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B.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C.连续2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

  D.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或地址的

  23、继承人丧失其继承权的情形有(  )。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

  D.对被继承人曾有虐待行为

  24、甲替乙在小区遛狗,狗挣脱束缚把小孩咬伤,应当由(  )承担责任。

  A.甲

  B.乙

  C.小区物业

  D.属于意外事件,甲和乙都不用负责任

  25、绝对权是( )。

  A权利人可以任意行使的权利

  B需要他人行为才能实现

  C对人权

  D对世权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赠与合同

  2、无过错责任

  3、不当得利

  4、留置权

  5、民事法律行为

  三、简答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简述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2、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3、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2、试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ABCD

  2、BC

  3、ABCD

  4、CD

  5、A

  6、C

  7、ABCD

  8、CD

  9、A

  10、ABCD

  11、AC

  12、ABC

  13、ABCD

  14、A

  15、ACD

  16、A

  17、C

  18、C

  19、ACD

  20、ACD

  21、ABCD

  22、AD

  23、ABC

  24、AB

  25、D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赠与合同

  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无过错责任

  答: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3、不当得利

  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依据而取得利益并使他人受损的事实。

  4、留置权

  答: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5、民事法律行为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

  三、简答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简述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1) 取得方式不同。名誉权是基于主体的人格而享有的权利,不需借助任何条件即可取得。而荣誉权是基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状态而享有权利,其权利的取得需有主体的积极行为和特定组织的授予。

  (2) 范围不同。名誉权为每一个民事主体所享有,而荣誉权仅为取得特定荣誉称号的人享有。

  (3) 对象不同。名誉权的指向是社会对主体的综合评价,而荣誉权指向特定组织对主体的特殊的积极评价。

  (4) 与主体的联系不同。名誉权是内在的人格性的.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而荣誉权是外在身份性的,可以被依法撤销。

  2、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答: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本人的授权,或虽有授权,但 并未授权其可实施超出特定授权范围的行为。

  (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

  (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3、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一方为管理,其事务受人管理的一方为本人,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法定权利义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是:

  (1)管理人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2)须管理人在客观上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3)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即管理人对他人事务进行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只要管理人的管理或服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不论管理人是否知道本人为何人,均可成无因管理。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二者存在显著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而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

  2.权利客体不同。用益物权的客体原则上限于不动产,例外情下,也可以是动产,但不包括其他权利。而担保物权的客体范围较广几乎包括一切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3.对物的支配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配对象的,而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支配对象的。

  4.权利的独立性不同。用益物权原则上都具有独立性(唯的便外是地役权),它可以独立地转让,也可以独立地作为其他权利的客体。而担保物权都具有从属性,它从属于主债权,随主债权发生而发生,随主债权消灭而消灭。

  5.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原则上,用益物权人自取得用益物权时,就可以实现其权利。而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以后,原则上必须等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才能实现担保物权。

  6.物上代位性不同。担保物权原则上都适用物上代位的规则。担保物要损灭失时,担保物权及于它的变形物或者变价物之上。而用益物权井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标的物毁损灭失,就导致权利本身的相应消灭。

  2、试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方法有:①对于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不在我国注册也在保护之列,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②对于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在哪怕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也不能使用与注册;③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两年内可请求撤销登记;④若欺诈恶意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冲突的商标,不受一般注册商标冲突须在侵权发生后5年内才可申请撤销的限制,若非恶意注册的,则撤销受5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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