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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1-02 15:19:32

  广东财经大学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巡考工作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小组,负责检查、评估考场纪律和监考工作。

  组 长:于海峰

  副组长:苏武俊 段 丹 何晓聪

  组 员: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详见附件1)

  秘 书:杨 勇

  二、巡考工作分工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二)组员职责:负责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并抽一天参与全校其它单位全日制研究生各类课程考试(1月8日-12日)的交叉巡考,巡视主考、监考到位情况,根据主考、监考职责和考试纪律要求,对监考员和考生不规范的行为和异常现象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等。

  (三)巡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上午8:15,下午14:15)到北五栋一楼巡考工作点(物业管理办公室前)签到、领取巡考证。

  (四)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2),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记录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交叉巡考的巡考记录表巡考结束交北五栋一楼巡考工作点(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具体工作要点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须知》(附件3)。

  三、考务准备

  各培养单位1月3日前检查考试试卷是否印制,草稿纸、答题纸、试卷袋、密封条是否齐备,考试学生名单是否打印,短缺材料请及时印制,或至研究生处领取,或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打印。确保每个试卷袋里装有足额的试卷、草稿纸、答题纸,两个密封条,一份考试学生名单,两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4),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附件5))和一个空白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时间、地点、日期、试卷印制份数等信息。

  各培养单位1月3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和查看方式传达到主考、监考、研究生(教师登录OA系统---研究生事务---(页面右上角下拉菜单选择“教师”)---页面左侧监考安排信息查看,研究生登录OA系统---考试成绩--考场信息查看),将本单位巡考任务传达到相关负责人。

  四、主考、监考工作分工

  (一)查看工作任务

  各培养单位主考、监考老师应于1月3日前进入https://oa.gdufe.edu.cn查询本人考试任务。

  (二)主考老师职责

  1.考试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2.考试过程中回答考生有关疑问。

  3.考试结束回收所有考生答题纸、考试学生名单(已签名)、《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

  (三)监考老师职责

  1.领取考务资料

  每场考试由排在第一位的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相应地点领取公共课(学术学位基础英语、中级微观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8)和专业课(各开课单位学科秘书处)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考试学生名单、《考试安排情况表》(附件6)、密封条、《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等考务资料。领取时请注意核对考试科目和领取材料是否一致。

  2.监考员就位

  所有监考老师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凭身份证或研究生证进场并按要求就坐。考生须相互隔开就坐,单独进行考试。

  3.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数量是否足额。试卷如有问题,请联系主考老师进行处理;试卷如有短缺,请联系试卷分发老师进行处理;答题纸、草稿纸如有短缺,请至北五栋一楼物业办公室领取。

  4.宣读纪律、清场

  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纪律(特别强调一经认定为作弊将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进行清场,要求研究生将相关资料、讲义放在讲台指定区域。

  监考老师查阅《考试安排情况表》本场科目的考试形式,不论开卷、闭卷,均需考生独立完成。开卷考试只能使用纸质参考资料,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允许使用。

  5.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每人一份,并指导考生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指定位置签名。

  6.核对证件、考生签到

  开考后,监考老师逐一查看考生证件,防止冒名顶替。

  每位到场考生须在考试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7.考试中注意事项

  (1)考生中途要求再提供草稿纸,需将原发放草稿纸收回。

  (2)遇考生作弊,请第一时间向巡考反映。遇考生抄袭、夹带等,没收考生抄袭材料后,须当场要求考生在抄袭材料上签名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名,由在场的两名监考老师签字确认,以便后续处理。

  (3)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认真注视考场,不使用手机,不翻阅书报,不吸烟,不走出走廊,不在讲台前或座位上久坐,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一式两份。

  (5)考试结束前,研究生处派专人到场回收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

  8.试卷密封

  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试卷袋相关内容。将考生答题纸、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考试学生名单装入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答题纸”,并用封条密封。试题纸和草稿纸装入另一个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试题纸、草稿纸”, 并用封条密封。

  9.试卷交接

  清点后应及时将“答题纸”袋交主考教师,“试题纸、草稿纸”袋交研究生处(公共类课程)和各培养单位(专业课程)保存三个月备查。

  10.其它

  监考老师须严格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避免出现研究生投诉或被巡考人员反映监考过程有异常情况。

  相关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处,84096987,北三90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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