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211/双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教育法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9-04 16:47:54

  据在职研究生考试网获悉,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教育法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供考生参考!

法律(法学)教育法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5

一、学科、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所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

(参考)

总体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研究方向

    教育法方向。

    教育法方向法律硕士是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教育法研究中心设立的、以培养教育法治理论和实务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法学专业本科生为招生对象的法律硕士专业方向。教育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428日,中心主任为王敬波教授。中心的研究特色是将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与行业管理的特点结合起来,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为教育行业的管理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同时,针对教育行业的特点和教育改革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开展研究,推动行政法学研究向纵深拓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二年

学习年限

二至四年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参考)

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2.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3.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七、质量标准

(参考)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坚实的本学科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了解教育法学学科专业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学科专业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学科专业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鼓励学术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形成系统的思维模式,具有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可以运用学科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八、考核方式

    (参考)

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字数在1.5万至2万字为宜。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参考文献

一、必读文献(10本)

1.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王敬波:《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3.高家伟主编:《教育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湛中乐:《公立高等学校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马怀德主编:《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6.张树义主编:《行政法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焦洪昌主编:《宪法学(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8.湛中乐主编:《教育行政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9.马怀德主编:《学位法研究:<学位条例>修订建议及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10.湛中乐主编:《教师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

二、选读文献(不超过20本)

1.马怀德主编:《学校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黄崴主编:《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3.申素平:《教育法学:原理、规范与应用》,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潘世钦、刘小于、颜三忠主编:《教育法学·第2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徐兴旺、曾文革主编:《教育法案例评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6.黄欣:《教育法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7.段海峰、吕速:《教育法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8.杨颖秀主编:《教育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吴回生:《教育法学:学校法律问题引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0.袁兆春、宋超群:《教育法学·修订版》,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11.张千帆主编:《宪法学(第3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1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6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13.尹力主编:《教育法学(第二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14.叶芸主编:《教育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5.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备注: 

1.模板栏目空白处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预答辩制度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确定。

3.模板左侧栏目下加“(参考)”字样的,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体现培养特色的内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附表(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序号

课程名称

性质

课时

学分

学期

备注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必修课

36

2

第一

 

2

外语

必修课

72

4

第一

 

3

宪法学

必修课

54

3

第一

 

4

行政法学

必修课

54

3

第一

 

5

行政诉讼法学

必修课

54

3

第二

 

6

民法学专题

必修课

54

3

第一

 

7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

必修课

54

3

第二

 

8

教育学原理

必修课

54

3

第一

 

9

教育法学

必修课

54

3

第一

 

10

外国教育法

选修课

36

2

第二

 

11

青少年法制

选修课

36

2

第二

 

12

教育政策与管理

选修课

36

2

第二

 

13

教育行政法案例研习

选修课

36

2

第二

 

14

教育民商法案例研习

选修课

36

2

第二

 

15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实践教学课

54

3

第三

 

16

法律文书

实践教学课

36

2

第三

 

17

模拟法庭训练

实践教学课

36

2

第三

 

18

法律谈判

实践教学课

36

2

第三

 

19

实务实习

实践教学课

108

6

第三、第四

6个月

20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5

第四学期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教育法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免费领取备考试听课

(已有400人领取)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911号-31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

咨询热线:400-10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