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神,现将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材料指南公布如下:
一、综合考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考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填报的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网上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报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下载、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请仔细核对表中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以来的工作心得(新入职教师可侧重于自身教学工作计划),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寄(送)到申请攻硕的学院,申请材料不再返还考生。未按规定寄送材料的网上报名无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学院,邮编430079,收件人为“研究生秘书老师”。信封上须注明“公费师范生攻硕申请材料”。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doc
申请学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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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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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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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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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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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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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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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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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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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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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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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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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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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励处分情况(本科期间和工作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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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本科期间和工作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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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同意华中师范大学取消本人的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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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该申请人在我单位工作期间,工作考核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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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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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录取意见 招生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