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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课业指南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10-12 13:46:26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32学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应修满34学分),且其中学术实践的学分不能少于7学分(考古文博方向9学分),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获得学位。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如下:

  1.学位课(至少修满19学分)

  第一类:校研究生院集中开设的学位课,共7学分。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3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

  2)学校开设的基础外语,2门4学分,72学时,包含硕士基础英语、硕士高阶英语或其他第一外国语。

  第二类:历史学院开设的学位课(包括历史学科门类课、一级学科平台课、学位课),至少修满4门,至少12学分。

  1)历史学科门类课《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课程,为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必修。54学时,计3学分。

  2)三个一级学科分别开设一门一级学科平台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自己所在一级学科的一门平台课,鼓励选修另外两个一级学科的平台课。在本专业的二级学科学位课和非学位研究方向课不足时,可选择修习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每门课54学时,计3学分。

  一级学科平台课分别为:

  考古学——考古学理论和实践

  中国史——中国史研究专题与前沿

  世界史——专业外语(世界史)

  文物与博物馆——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专题

  3)三个一级学科下,分别开设若干二级学科学位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至少两门二级学科学位课,每门课54学时,总计6学分。

  特别提示:文博方向研究生,因不用修习硕士高阶英语,需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位课进行修习。

  2.非学位课(至少修满6学分)

  至少修习两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每门课程54课时,3学分。共计6学分。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还可跨专业、跨校院系选修研究生课程,凭盖公章的成绩单给予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并鼓励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第二外国语课程。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二外课程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3.学术实践活动(7学分,考古学、文博方向9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3学期的11—12月举行(具体规定,参见“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需经院学术委员会的抽审通过后,方可计1学分。

  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

  2)参加学术活动(2学分)。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六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参加过不少于18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2学分。此项讲座学分,不能由其他学术活动替代。

  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1学分。

  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1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18学时)。

  3)撰写学术总结报告(4学分)

  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学术总结,总结自己一学期内的读书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总结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由班长汇总收取完毕后上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学分。每份学术总结合格,给1学分;两学年四份报告给4学分。学术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另有专文说明。

  4)专业实习(2学分)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研究生,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2学分。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5)鼓励发表学术论文

  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可得1学分,并可替代一份学术活动报告的学分。还可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申请一定的奖励,奖励情况视学院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4.补修课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2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补修课学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

  一、成绩考核

  以上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75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60分;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良”以上,非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二、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四个学期的四份学术总结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

  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两份学术总结报告不合格等),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学期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9月初-1月中

4个月

欢迎同学们!精彩的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

 

 

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历史学院编写的《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了解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应为3年。应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32(考古文博方向34学分)

硕士生明确三年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

 

 

公共课:学位外语2——4学分

政治2——3学分

研究生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先制订自己的三年培养方案,选定三年所要修习的课程,然后根据所在学期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定该学期要修习的课程。公共课安排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包含选课通知、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本学期应该必修学位课中学科门类和平台课、学位课23——6-9学分 

选修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2门-3-6学分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课表、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2门本科课程,不计学分,但为必修环节。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指定。

 

 

学术总结报告第1——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1.请研究生同学务必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三年学习方案(三年所修的全部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研究生院制定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三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报到二周后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3.务必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过期研究生院不补办,只能跟随下一级的研究生选课、学习

3月初7月初

4个月

本学期修学位课中平台课1——3学分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2——3-6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课程,不计学分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指定。必修环节

 

 

学术总结报告第2——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门类课和平台课、学位英语、政治课程,非学位课程中的研究生方向课程1——2门。

 

9月初-1月中

4个月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3学分

个别专业需要第三学期上研究方向课

 

 

学术总结报告第3——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1学分

必修环节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特别提醒:截止到第三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开题报告。

2月底-7月初

4个月

中期考核——1学分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合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必修环节

 

 

学术总结报告第4——1学分

必修环节

 

 

学位论文梳理、准备与撰写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特别提醒: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

9月初-1月中

4个月

硕士生撰写毕业论文、求职阶段。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必修环节,学期末最后两周交盖章完毕学术讲座听讲表格

 

 

特别提醒:申请硕博连读的优秀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文件提交申请。

2月底-7月初

4个月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的通知,进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栏目的通知。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完成必修环节,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秋季学期申请答辩者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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