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32学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应修满34学分),且其中学术实践的学分不能少于7学分(考古文博方向9学分),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获得学位。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如下:
1.学位课(至少修满19学分)
第一类:校研究生院集中开设的学位课,共7学分。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3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
2)学校开设的基础外语,2门4学分,72学时,包含硕士基础英语、硕士高阶英语或其他第一外国语。
第二类:历史学院开设的学位课(包括历史学科门类课、一级学科平台课、学位课),至少修满4门,至少12学分。
1)历史学科门类课《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课程,为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必修。54学时,计3学分。
2)三个一级学科分别开设一门一级学科平台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自己所在一级学科的一门平台课,鼓励选修另外两个一级学科的平台课。在本专业的二级学科学位课和非学位研究方向课不足时,可选择修习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每门课54学时,计3学分。
一级学科平台课分别为:
考古学——考古学理论和实践
中国史——中国史研究专题与前沿
世界史——专业外语(世界史)
文物与博物馆——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专题
3)三个一级学科下,分别开设若干二级学科学位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至少两门二级学科学位课,每门课54学时,总计6学分。
特别提示:文博方向研究生,因不用修习硕士高阶英语,需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位课进行修习。
2.非学位课(至少修满6学分)
至少修习两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每门课程54课时,3学分。共计6学分。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还可跨专业、跨校院系选修研究生课程,凭盖公章的成绩单给予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并鼓励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第二外国语课程。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二外课程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3.学术实践活动(7学分,考古学、文博方向9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3学期的11—12月举行(具体规定,参见“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需经院学术委员会的抽审通过后,方可计1学分。
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
2)参加学术活动(2学分)。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六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参加过不少于18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2学分。此项讲座学分,不能由其他学术活动替代。
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1学分。
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1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18学时)。
3)撰写学术总结报告(4学分)
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学术总结,总结自己一学期内的读书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总结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由班长汇总收取完毕后上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学分。每份学术总结合格,给1学分;两学年四份报告给4学分。学术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另有专文说明。
4)专业实习(2学分)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研究生,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2学分。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5)鼓励发表学术论文
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可得1学分,并可替代一份学术活动报告的学分。还可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申请一定的奖励,奖励情况视学院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4.补修课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2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补修课学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
一、成绩考核
以上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75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60分;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良”以上,非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二、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四个学期的四份学术总结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
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两份学术总结报告不合格等),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学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第 一 学 期 |
9月初-1月中 (约4个月) |
欢迎同学们!精彩的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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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和历史学院编写的《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了解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应为3年。应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32分(考古文博方向34学分)。 |
硕士生明确三年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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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学位外语2门——4学分 政治2门——3学分 |
研究生需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先制订自己的三年培养方案,选定三年所要修习的课程,然后根据所在学期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定该学期要修习的课程。公共课安排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包含选课通知、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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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应该必修学位课中学科门类课和平台课、学位课2至3门——6-9学分 选修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3-6学分 |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课表、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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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2门本科课程,不计学分,但为必修环节。 |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参看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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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总结报告第1篇——1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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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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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1.请研究生同学务必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三年学习方案(三年所修的全部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研究生院制定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三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报到二周后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3.务必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过期研究生院不补办,只能跟随下一级的研究生选课、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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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学 期 |
3月初-7月初 约4个月 |
本学期修学位课中平台课1门——3学分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3-6学分 |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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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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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课程,不计学分 |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参看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指定。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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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总结报告第2篇——1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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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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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截至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门类课和平台课、学位英语、政治课程,非学位课程中的研究生方向课程1——2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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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学 期 |
9月初-1月中 约4个月 |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门——3学分 |
个别专业需要第三学期上研究方向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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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总结报告第3篇——1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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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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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1学分 |
必修环节,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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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截止到第三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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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学 期 |
2月底-7月初 约4个月 |
中期考核——1学分 |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合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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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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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总结报告第4篇——1学分 |
必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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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梳理、准备与撰写 |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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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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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学 期 |
9月初-1月中 约4个月 |
硕士生撰写毕业论文、求职阶段。 |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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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
必修环节,本学期末最后两周交盖章完毕的学术讲座听讲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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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申请硕博连读的优秀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文件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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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学 期 |
2月底-7月初 约4个月 |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的通知,进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栏目的通知。 |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完成必修环节,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秋季学期申请答辩者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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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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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
2018-10-24 16:49:07
2018-10-22 16:17:48
2018-10-08 15:18:11
2018-09-19 11:22:58
2018-09-18 16:43:47
学制: 1年 学费: 16000元
上课地点: 深圳 授课方式:网络班/面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