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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1-03 09:29:50

  【导读】吉林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至2018年3月9日凡我校在站时间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请(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

  2.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对在本批次特别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予资助。

  3.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优先推荐资格: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二、资助金额

  每人15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1.材料准备

  (1)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8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

  (2)申请人准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2份,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目录页见附件2,每份证明材料单独用A4纸张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2.网上提交

  申请人于3月8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若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要求,请于3月8日前通过QQ或拨打办公电话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材料报送

  (1)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后将《申请书》原件2份(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份于3月7日和3月8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须将word格式的《申请书》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编辑为“姓名+流动站所在单位+二级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stdoc@jlu.edu.cn。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填写投送学科时,须按申报项目所属学科填写。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得网上传输。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18年6月中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获资助的博士后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审结果,基金评审相关工作和流程可查阅《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联 系 人:王昊丰 申川 蒋磊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件:postdoc@jlu.edu.cn

  以上就是吉林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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