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相关通知(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类别。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不得删除、更改提纲标题及相关文字)。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版本号必须一致),并及时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请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月12日按上述要求,将纸质结题材料一份交到科技处。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指南》即将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特别是要注意不同科学部的一些特殊要求,由于各学部要求不同,这里就不逐项列出。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各学部的资助方向及资助额度(2018年青年基金资助额度估计25万/项,以《指南》发布的为准)。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以及正文、参与人等模板要求,不得随意改动和删减。
(三)为了避免重复申报和超项并提高申报质量,请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项目检索”或“项目查询”,进而比照、凝练本次申报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同时提前组织较高水平的项目组(要注意项目组成员及成果与申报项目的关联度),并将人员信息输入系统查看是否存在超项现象。
(二)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报人,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箱、职称和所在院系)通过OA发给科技处伍迪。请申请人在看到OA发送的协同被处理后,及时登录电子邮箱,激活账号。
(三)请申请人在2018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交到科技处。
(四)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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