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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关于2017年12月办理超学制研究生延期和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21 10:17:14

  中国石油大学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2017年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安排,12月份将办理超学制研究生延期和学籍清理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制要求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7月)相关规定: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按专业不同分为二年和三年,学制为两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有休学的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三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为四年,有休学的在校最长年限为五年

  2. 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至六年,最长在学年限为七年。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年限为四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制为三年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为五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二、工作要求

  (1) 博士研究生:对于超过五年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由本人确认是否于2017年12月份或2018年1月份毕业或结业,若不能毕业或结业,本人必须提交学籍处理意见反馈回执(附件1)和延期申请(附件2),并保证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已发至各院的名单督促办理。

  (2) 硕士研究生:对于超过三年(工商、外语、马克思学院超过两年)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由本人确认是否于2017年12月份或2018年1月份毕业或结业,若不能毕业或结业,本人必须提交学籍处理意见反馈回执(附件1)和延期申请(附件2),并保证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已发至各院的名单督促办理。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学院未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3)、“学院未毕业硕士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4)汇总后,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和纸质版)。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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