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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7 15:45:56
  【导读】中国医科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现将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方式及招收名额

  1.选拔对象

  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六学年七年制学生。

  2.选拔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方式。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招收名额

  (1)招收总名额上限为当年博士招生全部计划数的60%。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学生及第六学年临床医学(实验班)学生单列指标单独考核,计算在招收总名额之内。

  (2)硕博连读申请及其他招生方式考核合格人员所占名额不能超过科室或导师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数(科室或导师博士招生计划数请到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查询)。

  (3)原则上每名博士生导师最多能接收2名硕博连读学生攻读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如导师所在学科及本人确实由于科研需要,拟在本科室总体招生限额内增加硕博连读学生指标,需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定。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及行为考核

  必修课程初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行为考核评定总体要求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不良操守记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与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不在处分期间,且行为考核成绩要求达到各科室本年级前60%。

  2.外语等级考试

  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且考场必须符合学校的考场限定要求,其成绩标准为:

  (1)第一外语为英语者,须CET-6级考试合格或达到425分;

  (2)第一外语为日、俄语者,须国家大学日、俄语四级考试及格或达到60分,同时要求英语CET-4级考试合格或达到425分。

  (3)七年制学生要求英语CET-6级考试合格或达到425分或日语国际一级考试及格或达到60分。

  3.申报硕博连读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完成首次硕士开题;并须获得得硕、博导师推荐和二、三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申请。

  三、招生导师条件

  1.申请人的硕士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且具有招生当年博士招生资格;

  2.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能申请原导师的博士研究生,不允许跨专业或转导师申报。

  同时满足以下情况者可申请同一科室内转换导师:

  (1)申请人的导师仅为硕导,且原则上在学期间有正式发表论文(论文认定标准见附件2)。

  (2)申请导师与原导师为同一课题组;课题应为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

  (3)申请导师、原导师及所在科室、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

  四、考核评估体系

  中国医科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见附件1)按“学生条件”和“学科及导师条件”两部分,共分4个方面、18个项目、36个子项目,由研究生管理部门、教研室、导师和答辩考核小组分别进行考核,并以此考评分值作为评定选拔的成绩依据。

  答辩考核小组由研究生院指定9-11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按考核评估体系对申请人答辩项目逐一进行考核,去除各项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7-9名委员的平均分作为各项的考核成绩。

  五、考核工作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中国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评审表”(附件3)相关部分,汇同评审表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一并上交三级管理单位。

  2.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会同二、三级管理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完成初审,确定进入考评程序名单。

  3.考核评估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的考核评估按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进行,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1)评估体系的第1、2、3子项目为非计分项,即达到标准即有参加考核资格,最终录取结果为其他各计分子项总和排序依次录取;

  (2)评估体系的第5-8考核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考核小组进行考评赋值。答辩内容为文献综述和科研设计,报告时间10分钟,问答时间10分钟。

  (3)各评估送审材料均须由相应主管部门确认原件,考评负责部门审验后,复印件备案。

  (4)科研成绩、课题等情况的认定按学校相应部门现行标准执行,有争议时,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4. 公示

  评审成绩确定后,必须在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有疑义者可进行复议,复议落选者所占用名额,依序替补。

  六、相关评定条件确认标准

  考核标准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执行;其中,论文和课题仅认定第一作者(论文认定标准参见附件2)和第一负责人,论文及课题日期认定截止至申请截止前。

  1.学生科研业绩确认标准

  (1)学生评估前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课题或中文科技核心期刊论著文章(0.5分/个或篇);市级课题(0.25分/个)。

  (2)发表SCI 收录论文,分值按IF值5倍计入总分。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为20分加入总分。

  (4)学生科研业绩分值不设上限。

  2.课题确认原则

  课题均需有原始批件,并在学校科研处立项。横向课题,仅确认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实质性横向联合课题,且须有院级以上签署的协议书,并在科研处立项备案;同时第一笔款项必须在申请截止之前到账。

  3.导师论文确认标准

  导师录取年之前5年内原始论文发表认定标准见附件2。

  (1)非SCI收录论文0.05分/篇,论文清样和采用通知不予确认。

  (2)SCI收录杂志论文在线发表即予确认,其IF分值以收录检索证明予以确认(申请当年未查及新论文以发表原著确认)。SCI收录文章按IF值*0.5分计算;SCI收录的会议论文仅认定一篇。

  (3)EI和CSSCI收录0.5分/篇;

  (4)总值大于10分时按10分计算。

  4.考核通过标准

  答辩考核即申请人的首次开题答辩,考核答辩按博士生开题标准进行,答辩考核(评估体系5-8考核项目)基本通过分数线为24分。学生条件考核总成绩(评估体系4-10考核项目)基本通过分数线为30分,未达到以上标准者,视为本次硕博连读考核未通过,其选拔考核进行到此终止,不再继续。

  七、培养说明

  1.硕士生培养说明

  硕博连读评选过程等同于硕士培养答辩过程;评选合格,即为硕士培养和答辩已经完成。

  2.培养过程

  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仍需按博士生培养要求正式开题。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按学术学位博士培养方案培养,通过博士答辩,且发表SCI收录论文IF值大于3分或JCR分区2区及以上,同时署名原则符合学校要求,授予博士学位。如不能完成硕博连读培养要求,可申请按硕士毕业,须延期一年,待国家学籍异动后,申请硕士学位毕业答辩。

  3.学籍管理

  录取后博士阶段总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为确保培养质量,在硕博连续培养期内,除因病、孕产和出国学习外,将不允许休学;如果申请休学,只能退回硕士学籍,按硕士申请答辩毕业。休学相关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硕博连读录取后,如发现硕士期间有违纪现象存在,将按相应违纪处理规定执行,并退回硕士学籍,按硕士答辩毕业,如不能完成硕士学籍异动者,还须延期一年。

  4.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按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收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经本人单位同意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八、工作时程及安排

  2017年11月6日—12月15日为硕博连读选拔考评阶段,具体时程参见附件4《2018年硕博连读工作日程安排》。

  1.个人报名申请及原始成绩考核评估阶段材料准备

  2017年11月6日—11月13日,申请者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硕博连读通知、“中国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下载“中国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评审表”(简称评审表,附件3),签署《申请硕博连读知情同意书》(简称知情同意书,附件9)。在填写个人情况、准备送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征求推荐意见后,于11月13日前将评审表等材料递交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此阶段要求各申请人务必充分准备好申请所需各种材料(附件5),包括学科力量方面子项目所要求的科室培养研究生各种规章制度(往年硕博连读已上报过材料的无须再报),导师培养学生情况,如毕业生数、获学位数、就业数、发表论文等,特别要认真填写好各种相应表格(包括导师与申请人的科研情况与导师2013—2017年毕业研究生培养情况统计表(附件7),变更导师硕博连读申请书(附件6),以免影响本人考评成绩。送审材料统一装在牛皮纸袋内,并将《申请硕博连读送审材料首页清单模板》(附件8)粘贴在纸袋表面,以便各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

  其中表3《2013年—2017年毕业研究生培养情况》可到本人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查询。

  另外,请申请人务必在博士国家入学统考研究生报名网络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者无法录取。

  2.二级单位考核评估初审

  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初审确认送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与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并通过各科室研究生管理秘书协助,由导师及二、三级研究生管理单位完成评审表之表1和表2中各自负责项目的初始考核评估,且于11月17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汇总名单》(附件10,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需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连同评审表与送审材料一并上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人初审送审材料。

  同时,二级单位通知院系审查合格申请人准备考评所需答辩材料(文献综述、科研设计及PPT幻灯电子文档)。答辩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要求一式11份。PPT幻灯报告按博士生开题水平进行,但明确要求申请人仅对独立承担内容进行全面的特别是创新性方面的课题报告,重复导师课题标书的报告将视为不合格。

  3.研究生院原始成绩考核评估

  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研究生院复审二级单位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最后确定申请资格和初始考评成绩。要求二级单位认真把好资料认定审核关,对复审不合格的二级单位送审材料,不再接受补报。

  11月28日前,院系通知研究生院复审合格申请人到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答辩考核所需材料,各院系汇总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考核评估材料公示

  2017年11月27日—11月29日,研究生院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和成绩,对初审合格申请人的原始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5.答辩考核评估

  2017年12月4日下午,研究生院组织拟参加答辩申请人进行答辩抽签。

  12月12日前,研究生院组织答辩考核专家小组进行综述和科研设计答辩考核评估,现场填写评审表之表4中有关反映申请人科研基本素质的答辩考核项目。考核评估不合格者(表4总分低于24分者),视为考评不合格,一票否决,不再参加考评成绩排名。

  6.考核评估最终结果公示

  2017年11月15日前,研究生院汇总考核评估总成绩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考核评估总成绩公示通过者,依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录取阶段的拟录取生源。

  各阶段公示中发现并确认的不合格申请人,无论是否答辩通过,其答辩成绩取消,不予录取。

  7.录取

  录取方案由学校根据2018年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案及录取结果另文通知。

  九、 其他

  1. 考核纪律要求 硕博连读答辩考核作为全国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的一部分,严格强调考评纪律,严禁说情、现场干扰等违纪情况存在。若发现有类似行为,相关申请人将被视为考场舞弊,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2.本通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硕博连读规定中有与通知件不符之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培养管理办公室 024-31939461 七年制学生还可咨询 024-3193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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