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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07-19 10:29:50
  北京师范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自1954年到1963年北京师范大学共招收培养研究生近千人。1981年北京师范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植根于百年积淀的学术沃土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2个,覆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另有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4种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型和1种专业学位博士培养类型(教育博士)。学校已建成国家重点一级学科5个(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0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中有27个参评,排名第一的学科5个(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地理学和生态学),排名第二的学科3个(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系统科学);排在前10位的有17个,占我校总参评学科数的62.96%。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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